“近日,在临江市丢失一个年纪三四岁的男童,孩子离开家时身穿深色裤子、棕色上衣,没有穿鞋子。”</p>
“如有寻找到孩子下落,或者提供有效线索,必重谢!能将孩子送回者,酬金一万元。”</p>
看到一万元的酬金,再看看自己身边的小男娃,加上电视上播报的孩子丢失的地点,让虎顿时二觉得,自己离一万块钱竟然这么近!</p>
价值一万的孩子,还送什么乡下啊~!</p>
于是虎二又带着孩子辗转回了临江市隔壁的一个小县城,再按照寻人启事上的联系电话打了过去——</p>
此时,距离蓝家大孙子丢失,已经过去五天了。</p>
按理说,在孩子丢失四十八小时还找不到的情况下,基本寻回的希望已经渺茫。</p>
所以第三天,蓝姝去了电视台,亲自找到台长,重金做了这个寻人启事的广告。</p>
其实这一类的广告,电视台原本并没有可播放的计划。</p>
但蓝姝一来算是内部人员,能见到台里高层,二来她的广告费用不低。</p>
最重要的是,她和台长说,准备出钱给电视台这边增加一档新的节目。</p>
多方原因之下,电视台的领导们紧急开了个会,才同意寻人启事的广告在电视上播出。</p>
不过这样的广告也有时限性,最多只能上十天,十天之后广告将会被撤下。</p>
虽然有种种要求限制,但蓝姝还是毫不犹豫的做了这一广告。</p>
结果在广告登出之后的第三天,她就接到了电话——</p>
“喂?你是孩子的家人吗?我昨天在路上捡到一个孩子……”</p>
听着电话里对方的话,在蓝姝保证如果孩子找对,会支付对方一万块钱酬金之后,她和电话里的人约定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p>
挂了电话,蓝姝立即联系司机,当天就朝着距离临江市不远的衡水县前去——</p>
蓝姝因为走的太急,甚至都没有叫上小白一起。</p>
但在车上,她给小白打了个电话。</p>
“准备好钱,还有,带上人!”她说。</p>
蓝姝对电话里那个人的承诺,绝对不会食言,一万块钱的酬金,她一分都不会少。</p>
但在这同时,对方究竟是捡到的孩子,还是拐带的孩子?</p>
那就另当别论了!</p>
如果拐带情况属实,那么行恶事者,必将付出代价!</p>
…</p>
当天晚上,司机张师傅载着蓝姝就到达了衡水县。</p>
小白虽然晚了一步,但他已经提前安排好,让县城本地的执法队员秘密跟自家媳妇先汇合。</p>
抓捕的过程并没有出什么差错,执法队将虎二扣下之后,蓝姝见到了自己的外甥。</p>
这几天,俊俊大多时间都在睡觉,醒了才吃几口饭,只要饿不死就行了。</p>
因为今天虎二要带孩子跟孩子的人家见面,所以他没有给俊俊喂药。</p>
可即便这样,俊俊的精神状态也很不好,被蓝姝抱起来的时候,甚至都没有什么哭的力气。</p>
(本章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