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没有买来合适配件的鞋,温念只穿了酒店里面必带的一次性拖鞋。
她推门从卧室里面走出来的那一刻杜雪如差点要晕厥。
该怎么形容这种美?
妖娆,火辣,还是性感?
妖娆太过于风尘,火辣太过于庸俗,而性感却跟她沾不上钩。
腰身的剪裁恰到好处的是温念只要微微一侧身子就能露出后背不经意间的肌肤,莹白的肌肤衬着火红的衣裙形成了一道极为魅惑的画面。
a先生的设计一直都偏向于扬长避短,他可以巧妙的避开所有的缺点在身材中寻找出最优美的地方。
而温念这个天生点燃骨头架子根本不需要任何的装衬就显得娉婷袅娜。
“我的老天鹅啊,你美到爆炸了亲爱的,你真该多穿点这些红色的衣服,不俗气又性感。”
性感这个词放到哪里都不会过时,放在温念身上也是同样的效果。
温念挑了挑眉,冲着杜雪如伸出手勾起她的下巴:“那就听你的,美人。”
两人私底下会开不少的玩笑话,温念这个举动漫画突如其来让杜雪如都有些措手不及,但她的很快就调整了角色,冲着温念露出自信又轻佻的笑容。
“你的位置好像有些颠倒了,这一刻你才是最美的。”
都说皮肤白皙的人适合穿红色这种难以驾驭的招摇,现在看来果真不假。
温念的皮肤是杜雪如至今为止见过最好的一个,就算她那些外国朋友也没有温念这种效果。
她的白是透着红润,让人看了一眼就忍不住心生欢喜。
“真的很漂亮亲爱的,要是再化个小小的妆点衬一下,你绝对是全场最耀眼的美人。”
温念这个衣服适合配上一双绑带的舞鞋,尽管听起来会有些过于浮夸,但不知道为什么杜雪如心底一直有个声音在叫嚣着。
她适合穿舞鞋。
温念由衷的向她表示谢意,尽管知道杜雪如话里面有不少私心,毕竟人都是很双标的生物,没人会无缘无故的夸赞或者迷恋某个人。
除非那人是朋友,是家人或者是爱人。
心里面的天平和重心永远都是偏袒朋友这边。
“谢谢,我第一次穿这么耀眼的红色。”
温念说的不错,尽管当年跟宴靳南结婚的时候他们也只是草草的走了个过场,婚礼结束之后宴靳南甚至没有带着温念去敬酒,所以那件敬酒的红色秀禾服装也一直没有穿过。
她不是喜好张扬的一个人,身上穿的要多素有多素,不是不愿意尝试,只是不敢。
杜雪如站在她面前,把温念全身都打量了一遍:“有个词很适合你。”
“什么?”
“惊艳绝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