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快极了(1 / 2)

将军抢亲记 河妖 3191 字 2个月前

张曼兰十岁进梵音宫,对甄临风言听计从十年,从来没有悖逆过他一次,从来没有把刀尖对向的过他一次,她一直都是他最锋利的尖刀,伤人,从来都不会伤己。

当自己养的狗反咬了自己一口,甄临风比常人更加愤怒,他开始觉得自己刚才下手轻了,否则张曼兰怎么敢对他动手?

狗子的性子养野了,怎么驯化?

——打!

往死里打,打得她记得住痛了,自然就不敢再对主人呲牙。

甄临风对待张曼兰,就像对一条狗一样,她呲牙,就打到她痛,痛到她不敢呲牙。

然张曼兰毕竟是张曼兰。

梵音宫的傀儡宫主,也是梵音宫的王牌杀手,她打不过甄临风,是事实,但她比甄临风更有韧劲儿。

甄临风前呼后拥,无数人明里暗里保护他,很少需要他自己出手,武功虽然高,但与人拼命的机会很少。

张曼兰却不一样,她每天睁眼是任务,闭眼是任务,今日是你死我活,明日是我活你死,稍有不慎就会命丧黄泉,所以她的耐力和顽强,不是甄临风所能够比拟的。

这就是杀手的特性,给她一个支点,她就能撬动整个地球,给她一丝机会,只要不死,终会出头,张曼兰贯彻得很彻底,是其中翘楚。

常人身受重伤便是趴在地上爬也爬不起来,而她,就是下一秒就要咽气,也要忍住剧痛跳起来跟你搏命。

她就是一个杀人机器。

甄临风比她强悍,她却能用命去跟他耗,本身是高起点的人,拼起命来,他也要忌惮三分。

房间里一阵乒乒乓乓的响动,下人们都躲得远远的。

他们不傻,太子殿下和良娣就算是旱了八百年,再天雷勾动地火,也不是这样的勾法,听说新良娣原本就是会武的,这情况,一看就是打起来了!

你不躲得远远的,等他们从房内打到房外,再顺手拿你挡刀,你死了都没地儿喊冤去!

房间里面的战况似乎越来越激烈,‘嘭~’的一声巨响,有什么东西撞上了雕花的大门,那力度之大,要不是皇宫出品必属精品,恐怕连门都要飞出去。

下人们听那一声巨响,以及影子来推断,撞在门上的应该是个人。

再从那人影的身量来观察,得出被撞飞怼在门上的应该不是太子殿下,而是新良娣的结论。

大家都在感叹太子殿下的脾性算不上好,可一向也算不上坏,至少对太子妃,还是知道怜香惜玉四个字怎么写,怎么对新良娣,就如此粗暴了?

刚感叹完,大门轰然倒塌,他们的不懂得怜香惜玉的太子殿下从房间内滚出来,在平铺在地上的门板上滚了好几圈,才停住了势头,只见新良娣身上有斑斑血迹,左手握住一柄冒着寒光的匕首,风一样从刮到太子殿下面前,举刀就要刺,太子殿下就地一滚,好悬才躲过去。

众人:“……”

他们错了,这样的良娣,对她怜香惜玉会短命!

甄临风玩命儿不如张曼兰在行,被她的虚招骗了过去,才让她钻了空子,将他一脚击飞。

这时候,他才认识到,十年前的她和十年后的她,已经不是同一个人了。

十年前,她初到梵音宫的时候就很皮,颇有一种我是大姐大的做派,她怕痛,丁丁点点的伤就能吱哇大叫好久,一旦你有要她命的架势,她打不过你就不会硬拼,最低的底线,就是保护自己不受伤。

后来见识了角斗场的残酷,她渐渐不再张牙舞爪,受了伤不再巴不得全天下都知道,她开始学着藏在角落舔舐伤口,那时候她的生死搭档叫做宋闵知,甄临风知道这个人。

渐渐的,她的伤口只给这一个人看。

后来这个人也死了,她用了她的名字,叫自己宋闵知,甄临风知道,但不多言语,随她去。

现在,她像是不怕痛了,甄临风觉得一直很听话的人好像在渐渐脱离自己的掌控,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好像不了解她了。

他一拳击打向她的心口,他的力道大,一拳击中,往轻了说,十天半个月的心口疼是落不了的,人的心脏最脆弱,疼起来也最要命,他以为她一定会闪开,因为她完全有能力闪开。

可是他的预判错了。

她用这能要她半条命的一拳,换了给他一击。

甄临风从地上爬起来,面色阴沉,扬手就一巴掌,张曼兰被扇耳光扇习惯了,加上距离太近,一下子竟然没来得及反应。

反应过来的时候,其实能闪开,但是她不能闪。

跟甄临风动手,已经是大不敬,他每当扇她耳光的时候,就是最愤怒的时候,不能再刺激他,只能顺从,只要不滚上床,挨打是在是太轻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