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唐勋(1 / 2)

将军抢亲记 河妖 5887 字 2个月前

远远的,踏月逆着夕阳,沈十三身上镀了一层金黄色的光,眼睛里面只有那个从车厢里面探了头出来的小女人。

侍卫勒停了马车,沈十三下马,江柔也下了马车,问,“怎么来了?”

沈十三皱着眉说,“都什么时候了?净在外面瞎野,不知道着家了?”

江柔说,“这不是回来了嘛。”

小屁桃掀了马车帘子,从里面探了个圆圆的脑袋出来,见是自己的老爹,瞬间就缩了头进马车里。沈十三哼了一声,当做没看见,把江柔抱上马车,“回家了。”

他骑了踏月并在马车边,伴着哒哒的马蹄声,人声越来越鼎沸,已经是经过闹市区了。

沈府在军区旁边,这边住的人少,离家越近,也就越安静,人声渐渐小了,突然,一道撕心裂肺的哭喊声闯进耳朵里。

江柔和方小槐掀了车窗帘看出去,只见远处一个妇人,正和一条恶犬搏斗。

而旁边的地上,躺着一个下半身被血染红了的小孩儿,仔细一看,那小孩儿的一条腿,竟然已经被恶犬吃掉了!

右腿的膝盖以下满脸骨肉都没有了,只剩下半侧的皮连着脚掌,从江柔的角度看过去,本该有血肉的地方,只剩下空空的血红色。

旁边零零星星很远的有几个路人,俱都是一脸怕色,不敢走近,面露不忍的看着哀嚎的小孩儿和已经快要只撑不住了的妇人。

那恶犬是在是太大了,像小牛犊子一样,浑身皮毛油光水亮,嘴角还挂在猩红的血肉渣屑。

江柔一声惊呼,赶忙把要伸脑袋过来看的沈问和小安安按回去,不许他们看。

太血腥,太残忍了!

江柔脸色有些发白,但仍然忍住不适,转头去喊方小槐,“小槐!”

方小槐是大夫,见惯了血腥,虽然觉得不忍,但在可以忍受的范围内,她的本职就是救死扶伤,不用江柔喊,她也掀了车帘出去。

沈十三已经抽了侍卫的刀,骑着马朝着那恶犬奔去了。

吃人的狗,还是第一次见,方小槐的腿有些发软,但仍然朝着那受伤的小孩儿靠过去。

沈十三还没奔拢,只见右后方突然蹿出来一个人,嘴里大叫着,手里提了一块儿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石头,在沈十三之前到达,一下子拍在那恶犬头上。

那恶犬已经将妇人身上多处咬伤,妇人正在拼死抵抗,突然一石头拍在那畜牲的脑袋上,它摇了摇脑袋,竟然没有事儿!

恶犬呲着牙看向给他它一击的男人,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吼叫,躬身一跃,朝那男人扑去。

眼见就又是一人要被恶犬所伤,沈十三高举手中的刀,瞄准那畜牲,狠狠往前一掷……没想到竟然掷歪了!

战神的准头肯定是差不了的,掷歪的原因,是因为在他掷刀的同时,那见义勇为的男人拔腿跑了,他一跑,恶犬也跟着追,恰好被它躲了过去。

那男人应该也是很鼓了劲儿,才有勇气冲上去,但是一记爆头之后,恶犬看起来完全跟条没事儿狗一样,就泄了气,自知斗不过,拔腿就跑。

好在他的腿脚功夫相当不错,看样子应该是会轻功,那畜牲追在他屁股后面撵,跟撵鸡崽子一样,却总是要差一点点才能追到他

怪不得刚才比沈十三还要先出手。

男人一边跑,还一边惊恐的吱哇大叫。

“妈呀!救命啊!”

“兄弟,有事儿好商量,你别追我啊!”

“我不是故意拍你的!手滑啊是手滑!”

正跑着,忽然前方出现一颗歪脖子树,那男人脚底愈快三分,巨大的求生欲让他转瞬之间就爬了上去。

沈十三捡了刀骑马追上去的时候,那男人正挂在歪脖子树的歪脖子上,声音都吼劈叉了,“救命啊!”

“哪位英雄好汉拔刀相助一下!”

“救命啊!”

而在那歪脖子树底下,那头跟小型猛虎一样的恶犬正对着树上的人狂吠,血盆大口中涎液滴得满地都是。

沈十三在三丈之外下了马,提刀飞奔过去,那恶犬听见声音,许是察觉来者不善,弃了树上的男人,呲着牙朝沈十三跑过去。

恶犬后腿一蹬,飞跃过来,利齿的目标是沈十三的手臂。

沈十三照着它来的方向,迅速改变提刀的姿势,在一人一狗交错的瞬间,手臂狠狠一挥,刀锋划破狗脖子,一股热血喷洒,狗头飞了出去。

断绝生息的狗身子失了力,摔落到地上。

血撒了一地,沈十三只有手上被溅了一滴,他伸手抹去,嫌弃的把手中刀一丢,刚好插在狗头上。

那男人从树上跳下来的时候,腿弯软了一下,差点没跪下去,看来被吓得不轻。

他对沈十三道:“英雄好臂力!这么大的狗头,说斩就斩了!”

沈十三懒得理他,他一点儿都不尴尬,而是接着道:“英雄,你救了我,我也没有什么好报答的,我是个男人,也不能以身相许,不然这样吧,你现在就提个要求,只要是我能办到的,绝对不含糊,就算是报答你的救命之恩。”

沈十三:“滚。”

那人:“好嘞!”

他并不是真的滚了,只是不再去烦沈十三,他引开了恶犬,方小槐见安全了,立刻上前去检查那小孩儿的伤腿。

那小孩儿伤得太过凶残,江柔不太敢看,便去扶那受伤的妇人,“夫人,你怎么样?还站得起来吗?”

那妇人也满身都是伤,只是没有那小孩儿严重,没有被啃骨吃肉,大部分都是些咬伤和抓伤。

她挣扎着站起来,在江柔的搀扶下哭着朝那受伤的小儿跑过去,“儿,我的儿!”江柔怕看这么血腥的场面,但因为搀扶了那妇人,一靠近,眼睛虽然四处乱瞟,但那只剩下一层皮的血肉还是闯进了视线里。

小孩儿不过两三岁大,被生生的啃掉了右腿,痛得哭声震天。

妇人想抱她,又不敢动他。

方小槐只看了一眼,就抬头问,“这附近哪里有医馆?”

妇人终于恢复一点理智,边哭边说,“前面一里地就有。”

这时候,沈十三回来了,江柔看清跟他一起回来的男人,终于知道为什么刚才看着背影有些眼熟了。

这是那个做饭很好吃的厨子,小唐!

但现在显然不是说话的时候,方小槐说,“前面一里地有医馆,快过去。”

等一行人赶到医馆,坐诊大夫一看小孩儿的伤,连忙摆手说看不来。

一条腿就就剩下一块儿皮了,怎么看?

方小槐不管他,直接把小孩儿放在干净的床上,对那妇人说:“夫人,你家孩子的伤你也看到了,腿是保不住了,但是比起命来,还是命重要。”

那妇人愣了一下,哭得更大声了,“腿保不住了是什么意思?孩子还这么小,没有腿怎么办?一辈子就毁了啊!”

方小槐是一个医者,太多这样拿不下决策的家属了,她端起大夫的架子,严肃的吼,“强留着着腿,根本就不会有一辈子!”

狗嘴里太多杂秽的东西,狗突然咬人发狂,也不排除是有什么病的原因。

而且,连骨头都直接啃掉了,拿什么来保这一条腿?!

妇人被吼蒙了,方小槐便直接对医馆里的坐诊大夫道,“别发愣了,你来帮我!”

妇人被江柔扶着坐下,眼神都是僵直的。

沈十三看江柔的脸色不太好,就问她,“是不是哪里不舒服了?”

江柔摇摇头,靠在他身上,轻轻闭了眼睛。

让一个孩子三岁就失去右腿,多么残忍。

这妇人是街边卖糖画的,丈夫沉迷酒色,跟死了没什么两样,她每天带着孩子卖糖画,赚点儿小钱,养活自己和孩子。

今天在街上卖糖画,就转身熬个糖的时间,不知道从哪里冲出来一条恶犬,直接把她的孩子给叼走了,等她一路追上去的时候,孩子的腿已经被吃掉了。

这狗实在是太大了,看起来又无比凶残,路人都没有敢上前帮忙的,孩子就在狗嘴下,她什么也管不了,直接就冲了上去,所以就有了江柔他们看见的一幕。

小唐义愤填膺,“这是谁家的恶犬,不该杀了它!该把狗主人找出来,让他也被吃掉一条腿!”

妇人只是一边垂泪一边摇头。

街边突然冲出来的狗,谁知道是谁的?出了这么大的事,狗主人肯定也不会承认那是自己的狗。

众人都沉默了。

过了很久,方小槐和那大夫忙完,小孩儿已经只剩下半条右腿,断腿处被包扎得严严实实,却仍有血迹渗出来。

小唐不断的叹气,那妇人像是去了半条命一样。

这时,一队穿着官府衣服的人带刀进来,最后后面跟了个白白胖胖的男人。

像是个富绅的模样,三四十岁,胖得十分油腻,让人觉得像看到了一块行走的五花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