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搭个伙(1 / 2)

将酒放到了最高处,打算拿衣服的时候带给刘杰。

“妈,翰霖打电话回来了吗?”千茉下了楼。

李云芬正在忙着收拾院子:“没有,他啊估计是部队里太忙了,好像是什么特种兵选拔,要我说啊,他就安安份份的当个兵就行,这都成家了,那特种兵出任务多危险呐?”

千茉走了出去帮着收拾:“妈,翰霖是一个男人,顶天立地,他喜欢为国家做些什么,我们应该支持他才对。”

李云芬只笑不语,她就等着千茉自己说呢,真是越来越懂事了,知道体恤她儿子了都。

三四天很快就过去了,宋千茉这次自己进了市区,问了刘杰什么时候回部队之后就将酒交给了他,将衣服给了季萍,告诉她了要绣什么就一直呆在楚家复习。

几天后千茉去了宋家,季萍已经将衣服上面绣上了东西,千茉弄的款式是不一样的,她的款式是一件淡蓝色的蝴蝶水袖及膝的裙子,上面绣了一朵花也是淡蓝色的,从一侧肩膀上面流转而下,十分的有灵气。

宋曼选的是一件颜色比较鲜艳的橙色,裙子到脚落,做了收腰的处理,上面是V领的,腰身和裙尾都绣了花,整个人明艳了不少。

不得不说宋千茉随手画出来的款式比商场里面的还好看呢。

“走,我们出去转一圈”宋千茉刚刚带着宋曼出了门,外面那一众闲聊天的大姑娘小媳妇都看了过去,还有几家是村里刚娶来的小媳妇。

齐刷刷的将目光都落到了她们身上,注意到她们身上穿的衣服跟她们身上穿的不一样,而且款式也没有看到过。

“千茉,你们这衣服又是市区里面买的吧?”前几天很多人都知道他们去了市区。

“没有啊,这是我们买了布料自己做的。”

“真漂亮”几个人夸赞开口围着她转“千茉你会做衣服啊?能不能帮我也做一身?还有这身上这是刺绣啊?”

“嗯,我妈绣的,在我们这边没人绣的出来吧?”千茉扬了扬下巴,以季萍为骄傲。